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18日牵头公布《关于增进互联网金融身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缴纳、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展开了明确规定。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回应,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快,但也暴露出“补门槛、补规则、补监管”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指导意见》按照“希望创意、防止风险、趋利避害、身体健康发展”的总体拒绝,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希望创意、反对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希望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意,希望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决简政放权和实施、完备财税政策,推展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人民银行负责管理互联网缴纳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管理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管理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管理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指导意见》坚决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遵从宏观调控和确保金融平稳的总体目标,贯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透露、风险提醒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止金融犯罪,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商与数据统计资料监测等方面明确提出了明确拒绝。 有专家回应,对于能源、钢铁等行业的互联网金融来说,逐步规范的政策规则或将给涉及产业带给新一轮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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